《南开哲学教材系列:欧美哲学通史(精编本)》分为古希腊罗马哲学和中世纪哲学两部分,介绍了古代西方的各派哲学。在内容的选择上,既采用一些通行的办法,分“本体论”、“认识论”“伦理学”等方面叙述某位哲学家的思想,同时也加进了“语言哲学”、“真理观”等一些具有较多现代意味的内容。
因此,我对于别的精所有的知识不是直接的,并不如我对于自己观念所有的知识那样。那种知识所以成立,只是因为有一些观念作媒介,因为我认识那些观念只是一些结果或共有的标记,而认它们为来自异乎我的动原或精神的。”贝克莱之所以要严格区分开“观念”和“意念”,是想强调二者所表示的乃是两类完全不同的存在,一种是完全惰性的,另一种则是能动的。
第四节存在
个人的精神是有限的存在,其主要作用是直接感知观念并借助意志的作用产生出想象的观念。但是,有限精神却并不能用于解释感觉观念何以产生,因为感觉的产生完全不是我们的意志所能控制的:“凭感官实际所感到的感觉,并不依靠于我的意志。在白天的时候,我只要一张开自己的眼帘,我便没有能力来自由选择看或不看,也不能决定要使某一些特殊的物象呈现于我的视野。说到听觉和别的感官,则我也知道,印于它们之上的观念也并不是我的意志的产物。因此,一定有别的意志或精神来产生它们。”。贝克莱由此断定的,是最高的精神即的存在。的存在是被我们明白地认识到的:“的存在比人的存在还更被人知觉得明显万分。因为自然的结果,比人类的结果多得无数倍,重要得无数倍。凡能指示有人的任何标记,或凡能指示人所生的结果的任何东西,都更能指示出大精神的存在,都更能指示出造物主来。因为显而易见,在影响别人时,人的意志没有别的作用,只是使自己的肢体运动起来,可是这个运动所以能在别人心中刺激起任何观念来,那全凭借于造物者的意志。”。